国家规定婚假为3天,而晚育假已经取消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各省市对晚婚晚育假的政策有所不同。晚婚假有取消和未取消之分,未取消的婚假会超过3天;而晚育假则改为“生育假”,一般在128-188天之间。
国家对晚婚晚育假已经没有任何奖励,但是地区政府还会有相关政策规定。
(1)按照法定年龄结婚(男满22岁,女满20周岁)可享受1-3天假期(一般给3天)。
(2)对符合晚婚年龄(男满25岁,女满23岁)的,不在给予晚婚假奖励。
(3)对晚育(已婚妇女24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)已经取消奖励,各省市政府有不同的政策,大多数改为“生育假”。
国内大多数城市产假在128-158天,如浙江产假128天、四川产假158天;少部分产假是180-188天,如甘肃180天、海南188天;西藏则是可以休假最长的地区,产假为1年。
晚婚假根据地区不同而变得不一样,因为有些地区还保留着,有些地区已经取消掉。对于取消晚婚假的地区,其婚假就只是法定婚假的3天,如江西、宁夏和浙江等。还保留着的地区,其婚假=国家规定天数+晚婚假天数。
国家法律没有对婚假有效期进行界定,通常有公司或单位根据规章来指定规则。常见的细则有:领证3个月内休完、有的是半年或1年,每个公司的有效期并不统一。
婚假在领证后才能休,因为请假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。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领证后立即休假,而是选择比较有特殊意义的日子,如婚宴酒席、蜜月旅行等。